本價格為參考價, 實際價格以實際出團日核算為準
大人 | 小孩佔床 | 小孩不佔床 | 嬰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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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6,888元起 | NT$6,888元起 | NT$2,888元起 | NT$500元起 |
舊草嶺隧道自行車道
是全長2,167公尺的「舊草嶺隧道」,這個「鐵馬隧道」結合了歷史、文化及觀光,騎著單車感受他的原始風貌是最好的體驗方式,當火車經過時,還可聽到隆隆的火車聲,是許多鐵道迷必來之地。(出處PHOTO AC)
福隆遊客服務中心(午餐:福隆鐵路便當)
「福隆遊客中心」位於福隆海水浴場旁,擁有紅瓦白牆的顯眼建築外型、福隆便當是火車便當之中最有名氣、也是福隆當地有名的美食,更是饕客們的最愛,來到福隆必吃的福隆便當。(出處PHOTO AC)
島之東點-三貂角燈塔
屹立在極東峽角上,三貂角燈塔又被稱為「台灣的眼睛」,在夜晚以溫暖光芒指引方向,照亮討海人回家的路。裡也是熱門的旅遊景點,純白的燈塔建築、足球形的航路雷達、希臘風涼亭,以及愛心裝置藝術等,燈塔旁還有個圓拱小教堂,由儲放煤油的倉庫改建而成。
☆住宿特別安排入住~礁溪寒沐酒店
〖礁溪寒沐酒店〗★★★★★
礁溪寒沐酒店承襲寒舍美學、人文和藝術兼具的獨到品味,委託台灣藝術家與全球知名國際酒店設計團隊LTW合作,將當代藝術策展概念融合在地文化,營造優雅與高品味的度假休閒氛圍!酒店將自然、名湯與在地文化完美融合,詮釋靜謐雅致的生活美學,盡享單純的閒暇時光,為每次旅程刻劃璀璨難忘的回憶
*表中所列各景點停站時間僅供參考,出發後若遇交通擁塞依實際狀況略作調整,感謝您的體諒。
*當天正確報到時間,以行程資料為主,將於出發前3~5天由客服行程資料通知。
*出發當天請保持旅客聯絡手機暢通,以免因手機號碼錯誤或無法接通導致行程延誤。
【舊草嶺隧道自行車道】
全長2,167公尺的「舊草嶺隧道」,昔日從福隆通往石城,早期宜蘭往返臺北交通因地形險峻,令往來行旅苦不堪言。日治時代進行鐵路舖設,興建工程中以穿越草嶺山脈之草嶺隧道最為艱困危險,隧道於西元1924年2月貫通。後因單線通車不敷使用,於民國75年(西元1986年)另建新草嶺隧道,舊隧道遂封閉閒置近20年。東北角風管處在歷經多年努力下,於民國97年正式開放,為北台灣第一條以鐵路隧道改建而成的鐵馬隧道。
【島之東點-三貂角燈塔】
屹立在極東峽角上,三貂角燈塔又被稱為「台灣的眼睛」,在夜晚以溫暖光芒指引方向,照亮討海人回家的路。這裡也是熱門的旅遊景點,純白的燈塔建築、足球形的航路雷達、希臘風涼亭,以及愛心裝置藝術等,燈塔旁還有個圓拱小教堂,由儲放煤油的倉庫改建而成,復古木門加上彩色玻璃窗,處處充滿甜蜜浪漫的氛圍,居高臨下的位置及開闊的視野,更是日出迷及攝影迷的聖地。
【官老爺休閒農場-豆腐乳DIY】
官老爺休閒農場位於宜蘭縣壯圍鄉,農場的休閒方式主打DIY體驗跟玩樂,種類相當多元,像是豆腐乳DIY、蔥油餅DY、手工皂、農事體驗等等,農場主人官金燿希望透過這些體驗,讓來遊玩的旅人,能一起感受壯圍的童年回憶及田園景緻。
NO | 名稱 | 費用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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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單人房差 | NT$5,000元 |
◆費用內含:
1.【交通】遊覽車車資及過路費用
2.【活動】表列行程
3.【餐食】表列行程
4.【住宿】表列行程
5.【保險】新台幣200萬旅行業責任意外險附加20萬意外醫療險
◆費用不含:
1. 隨團領隊及司機服務小費,每位旅客每天應給付100元(1天100元/2天200元/3天300元)
2. 個人因素所產生之消費,如飲料、私人購物費…等。
3. 個人旅遊平安保險,依規定旅客若有個別需求,得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
4. 本行程表上未註明之各項開銷,建議、自費或自由行程所衍生之任何費用。
◆報名須知:
1. 貴賓報名時請提供姓名、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聯絡電話(手機)、地址等五項基本資料。
2. 此行程需《30位成人以上》方可成行。如未達成行人數,將於出發前7日通知旅客是否成行。
3. 團費繳交期限:報名完成將由客服專員聯繫您,請於聯繫後三天內繳交全額團費。
4. 線上預約並非保證訂位成功,仍需以客服專員回覆確認為準。
5. 嬰兒定義:限制為2歲以下。《僅含保險費用》。
6. 兒童不佔床定義:2歲以上且未滿5歲限制身高110cm以下之兒童。若實際出發兒童身高超出上述限制規定,將於現場補足實際產生之費用。
7. 素食/特殊餐食嘉賓請務必告知備註。團體旅遊素食餐點並非葷食菜色一樣豐富多菜,敬請旅客體諒。
8. 此行程報名分房若要卡單人房或指定單人房需由業務人員回覆確認報價。
9. 依各飯店規定兒童不佔床,每房僅限一位。
10. 住宿飯店之床型皆以回覆為主,如有特殊需求請事先告知。
11. 如欲升等其他房型,依作業程序,按飯店規定補收差價。
12. 飯店住房之遵守事項,相關規定請依照飯店公告為主。
13. 行程內所包含之活動項目,若因個人因素不參加者,視同放棄恕不另作退費。
◆注意事項:
1. 本行程依出發人數調整使用車輛,現場自由選位入座,無法事先指定車位,敬請見諒。
2. 團體活動,請務必準時集合,當日遲到或不到視同放棄,並且無法退款。中途停靠站時間視當日車況而訂,無旅客時將不停靠。
3. 旅客聯絡手機請保持暢通,如因手機號碼錯誤或無法接通導致行程延誤,,請旅客自行負責。
4. 以上行程載明之行車時間僅供參考,因路況或假日遊客眾多行程順序將視情況前後更動,請見諒。
5. 若遇天候不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本公司保有延期出發或全額退費之權利。
6. 於本網站訂購產品前,請務必詳閱該產品之訂購須知及相關約定。
◆取消規定:
●此訂單請待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除出發日7日內須做保證訂購之規定外,並視同雙方同意簽署【觀光局國內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書】(105年12月12日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容。
●旅客取消行程《旅客於訂購行程完成付款後通知旅行社取消者》 將依據【國內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十二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下列基準賠償:
(1)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2)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3)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4)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5)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6)甲方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以上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若您對上述問題有任何不瞭解或疑問之處,請務必再次確認您所報名的客服人員,以求得最正確的答案,也同時保障您的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