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 | 小孩佔床 | 小孩不佔床 | 嬰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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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1,388元起 | NT$1,388元起 | NT$1,388元起 | NT$500元起 |
十分瀑布
十分瀑布屬於垂簾型瀑布,瀑布兩旁的岩層走向與水流相反,是地理學上的逆斜層特徵,因與北美洲尼加拉瀑布景色相似,故有臺灣尼加拉瀑布之稱。由於瀑布下方的水潭極深,在壯闊的河流沖擊下激起陣陣水花,當陽光照射朦朧的水氣,可見一道彩虹斜掛於瀑布或水潭上,故有「彩虹淵」的美名。
基隆嶼
基隆嶼矗立於基隆東北方外海,是北臺灣最鮮明的島嶼地標,也是各國船隻航行進出基隆港的指標,與基隆朝夕相伴,其優美的拋物線外型使它躋身基隆八景之一。沒有住民的基隆嶼為一美麗的火山島,四周皆為峭壁,幾無平地,島上遊憩設施以步道和涼亭為主,珍貴的火成岩地質景觀,和精采的原生植物為其特色。
十分老街
「平溪天燈」幾乎已經是天燈活動的代名詞,其實更準確的說,天燈的發源地應該是在十分。這裡是個車站與老街連成一氣的景點,雖然沒有百年紅磚建築,也沒有知名的建築風格加持,但十分老街與鐵道相依相偎的特點,總是吸引著許多鐵道迷在此流連忘返,全台唯一火車、鐵軌打從您門前過的景況。
*表中所列各景點停站時間僅供參考,出發後若遇交通擁塞依實際狀況略作調整,感謝您的體諒。
*當天正確報到時間,以行程資料為主,將於出發前3~5天由客服行程資料通知。
*出發當天請保持旅客聯絡手機暢通,以免因手機號碼錯誤或無法接通導致行程延誤。
08:00 台北車站 集合出發
08:00-09:00 前往北海岸
09:30-12:00 海上龍珠【基隆嶼】登島二合一(環海步道)+繞島(海上導覽)
12:30-14:00 基隆廟口美食巡禮
14:30-15:30 台版尼加拉瀑布~十分瀑布(瀑布觀景台&步道)
15:50-16:50 十份老街天燈祈福(贈送四人一天燈)
16:50 賦歸
【基隆嶼】登島二合一(環海步道)+繞島(海上導覽)
矗立於基隆東北方外海,是一海底火山噴發形成的火山島,本身就是一塊岩漿遇海水凝固而成的火成岩,在海浪及海風不斷的沖刷下,形成了特別的斷崖海岸景觀,是北台灣最鮮明的島嶼地標,也是各國船隻航行進出基隆港的指標,有火山地質公園的美稱,與基隆朝夕相伴,優美的拋物線外型使它躋身基隆八景之一。
【十分瀑布】瀑布觀景台&步道
鄰近老街的十分瀑布公園,位在基隆河的主流上,由於河流的侵蝕作用,造就斷層地形與奇岩,讓這裡擁有許多瀑布與地質奇觀,其中以聲勢浩大的十分瀑布最為出名。若是從十分遊客中心出發,沿著四廣潭橋而行,還能將四廣潭的壺穴地質景觀、眼鏡洞瀑布的美景一網打盡!
【十份老街】
新北市平溪區的十分,堪稱開發最早,也是規模最大的聚落,一條因開採煤礦而興建的鐵路支線「平溪線」,沿著基隆河河谷蜿蜒,在採礦落沒的匆匆歲月洗禮後,串起了十分、平溪、菁桐等幾個饒富風味的老街,這裡的主要特色在於老街和火車鐵軌是相連的,可以體驗「火車門前過」的新奇感受,以及走在鐵軌旁逛街的趣味,也是很多電影、偶像劇取景的知名景點。
NO | 名稱 | 費用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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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換人費 | NT$1,000元 |
◆費用內含:
1.【交通】遊覽車車資及過路費用
2.【活動】表列行程
3.【保險】新台幣200萬旅行業責任意外險附加20萬意外醫療險
◆費用不含:
1. 隨團領隊及司機服務小費,每位旅客每天應給付100元(1天100元/2天200元/3天300元)
2. 個人因素所產生之消費,如飲料、私人購物費…等。
3. 個人旅遊平安保險,依規定旅客若有個別需求,得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
4. 本行程表上未註明之各項開銷,建議、自費或自由行程所衍生之任何費用。
◆報名須知:
1. 貴賓報名時請提供姓名、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聯絡電話(手機)、地址等五項基本資料。
2. 此行程需《20人》方可成行。如未達成行人數,將於出發前7日通知旅客是否成行。
3. 團費繳交期限:報名完成將由客服專員聯繫您,請於聯繫後三天內繳交全額團費。
4. 線上預約並非保證訂位成功,仍需以客服專員回覆確認為準。
5. 嬰兒定義:限制為2歲以下。《僅含保險費用》。
6. 兒童不佔床定義:2歲以上且未滿5歲限制身高110cm以下之兒童。若實際出發兒童身高超出上述限制規定,將於現場補足實際產生之費用。
7. 素食/特殊餐食嘉賓請務必告知備註。團體旅遊素食餐點並非葷食菜色一樣豐富多菜,敬請旅客體諒。
8. 此行程報名分房若要卡單人房或指定單人房需由業務人員回覆確認報價。
9. 依各飯店規定兒童不佔床,每房僅限一位。
10. 住宿飯店之床型皆以回覆為主,如有特殊需求請事先告知。
11. 如欲升等其他房型,依作業程序,按飯店規定補收差價。
12. 飯店住房之遵守事項,相關規定請依照飯店公告為主。
13. 行程內所包含之活動項目,若因個人因素不參加者,視同放棄恕不另作退費。
◆注意事項:
1. 本行程依出發人數調整使用車輛,現場自由選位入座,無法事先指定車位,敬請見諒。
2. 團體活動,請務必準時集合,當日遲到或不到視同放棄,並且無法退款。中途停靠站時間視當日車況而訂,無旅客時將不停靠。
3. 旅客聯絡手機請保持暢通,如因手機號碼錯誤或無法接通導致行程延誤,,請旅客自行負責。
4. 以上行程載明之行車時間僅供參考,因路況或假日遊客眾多行程順序將視情況前後更動,請見諒。
5. 若遇天候不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本公司保有延期出發或全額退費之權利。
6. 於本網站訂購產品前,請務必詳閱該產品之訂購須知及相關約定。
◆取消規定:
●此訂單請待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除出發日7日內須做保證訂購之規定外,並視同雙方同意簽署【觀光局國內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書】(105年12月12日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容。
●旅客取消行程《旅客於訂購行程完成付款後通知旅行社取消者》 將依據【國內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十二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下列基準賠償:
(1)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2)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3)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4)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5)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6)甲方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以上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若您對上述問題有任何不瞭解或疑問之處,請務必再次確認您所報名的客服人員,以求得最正確的答案,也同時保障您的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