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 | 小孩佔床 | 嬰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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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3,688元起 | NT$3,688元起 | NT$500元起 |
拉拉山森林遊樂園區
拉拉山國家森林遊樂區位於桃園市復興區北橫上巴陵一帶,「拉拉」為泰雅族語「R’ra」音譯,有「美麗的」、「讚嘆的」、「眺望、守望」等意,皆足以顯現本區具有豐富的檜木與生態資源。全世界檜木分布只有在北美、日本及臺灣的雲霧帶才會有,因此,拉拉山的檜木森林是很珍貴的,完整保育千百年自然環境造就的珍貴檜木巨木群,是全台面積最大的紅檜森林。而拉拉山神木群步道全長約1.5公里,需要約1.5小時完成。漫步森林步道可一邊欣賞千年古樹、一邊吸收山林裡濃郁的芬多精。※文字與圖片來源:林業保育署全球資訊網
水果界的公主~香甜水蜜桃採果樂
位於海拔高度1,400~1,900公尺的拉拉山,有著令人讚嘆不已的美景,因其氣候環境的優勢,每年夏天盛產香甜多汁的水蜜桃。炎炎夏日來到拉拉山漫步林蔭中,更能品嘗拉拉山水蜜桃獨特香氣的好滋味。※圖片來源:拉拉山周家農場
高質感國際品牌-台北君悅酒店
台北君悅酒店台灣首家國際五星酒店與最大量體飯店之稱,步行5分鐘抵達各大眾交通運輸,容納850間客房、13間頂級會議宴客空間、8間異國極品饌餚。奢華之間,迴盪古今風韻建築設計與高質感專業服務,這裡是「城市中的一座綠洲城市」,乘載旅人們快樂回憶與歡笑的幸福製造所,從台北君悅酒店出發,聆聽台北心跳聲。
*表中所列各景點順序僅供參考,出發後若遇交通擁塞依實際狀況略作調整,感謝您的體諒。
*當天正確報到時間,以行程資料為主,將於出發前3~5天由客服行程資料通知。
*出發當天請保持旅客聯絡手機暢通,以免因手機號碼錯誤或無法接通導致行程延誤。
【拉拉山森林遊樂園區】
拉拉山國家森林遊樂區位於桃園市復興區北橫上巴陵一帶,「拉拉」為泰雅族語「R’ra」音譯,有「美麗的」、「讚嘆的」、「眺望、守望」等意,皆足以顯現本區具有豐富的檜木與生態資源。全世界檜木分布只有在北美、日本及臺灣的雲霧帶才會有,因此,拉拉山的檜木森林是很珍貴的,完整保育千百年自然環境造就的珍貴檜木巨木群,是全台面積最大的紅檜森林。而拉拉山神木群步道全長約1.5公里,需要約1.5小時完成。漫步森林步道可一邊欣賞千年古樹、一邊吸收山林裡濃郁的芬多精。
【水果界的公主~香甜水蜜桃採果樂】
位於海拔高度1,400~1,900公尺的拉拉山,有著令人讚嘆不已的美景,因其氣候環境的優勢,每年夏天盛產香甜多汁的水蜜桃。炎炎夏日來到拉拉山漫步林蔭中,更能品嘗拉拉山水蜜桃獨特香氣的好滋味。
享受無晨喚的輕旅行早晨,悠閒地享用飯店精緻早餐,期待下一次旅程的開始。
貴賓可於退房後自行安排行程 或 帶著美好的回憶返回溫暖的家。
NO | 名稱 | 費用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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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單人房差 | NT$2,500元 |
◆費用內含:
1.【交通】大型遊覽車、拉拉山接駁小車
2.【活動】拉拉山森林遊樂園區、水蜜桃採果樂(100元券可抵消費,超出的費用敬請自理)。
3.【餐食】飯店自助早餐
4.【住宿】台北萬豪酒店一晚,二人一室。
5.【保險】新台幣250萬旅行業責任意外險附加20萬意外醫療險
◆費用不含:
1. 隨團領隊及司機服務小費,每位旅客每天應給付100元(1天100元/2天200元/3天300元)
2. 個人因素所產生之消費,如飲料、私人購物費…等。
3. 個人旅遊平安保險,依規定旅客若有個別需求,得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
4. 本行程表上未註明之各項開銷,建議、自費或自由行程所衍生之任何費用。
◆報名須知:
1. 貴賓報名時請提供姓名、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聯絡電話(手機)、地址等五項基本資料。
2. 此行程需《36人》方可成行。如未達成行人數,將於出發前7日通知旅客是否成行。
3. 團費繳交期限:報名完成將由客服專員聯繫您,請於聯繫後三天內繳交全額團費。
4. 線上預約並非保證訂位成功,仍需以客服專員回覆確認為準。
5. 嬰兒定義:限制為2歲以下。《僅含保險費用》。
6. 兒童不佔床定義:2歲以上且未滿5歲限制身高110cm以下之兒童。若實際出發兒童身高超出上述限制規定,將於現場補足實際產生之費用。
7. 素食/特殊餐食嘉賓請務必告知備註。團體旅遊素食餐點並非葷食菜色一樣豐富多菜,敬請旅客體諒。
8. 此行程報名分房若要卡單人房或指定單人房需由業務人員回覆確認報價。
9. 依各飯店規定兒童不佔床,每房僅限一位。
10. 住宿飯店之床型皆以回覆為主,如有特殊需求請事先告知。
11. 如欲升等其他房型,依作業程序,按飯店規定補收差價。
12. 飯店住房之遵守事項,相關規定請依照飯店公告為主。
13. 行程內所包含之活動項目,若因個人因素不參加者,視同放棄恕不另作退費。
◆注意事項:
1. 本行程依出發人數調整使用車輛,現場自由選位入座,無法事先指定車位,敬請見諒。
2. 團體活動,請務必準時集合,當日遲到或不到視同放棄,並且無法退款。中途停靠站時間視當日車況而訂,無旅客時將不停靠。
3. 旅客聯絡手機請保持暢通,如因手機號碼錯誤或無法接通導致行程延誤,請旅客自行負責。
4. 以上行程載明之行車時間僅供參考,因路況或假日遊客眾多行程順序將視情況前後更動,請見諒。
5. 若遇天候不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本公司保有延期出發或全額退費之權利。
6. 於本網站訂購產品前,請務必詳閱該產品之訂購須知及相關約定。
◆取消規定:
●此訂單請待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除出發日7日內須做保證訂購之規定外,並視同雙方同意簽署【觀光局國內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書】(105年12月12日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容。
●旅客取消行程《旅客於訂購行程完成付款後通知旅行社取消者》 將依據【國內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十二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下列基準賠償:
(1)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2)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3)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4)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5)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6)甲方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以上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若您對上述問題有任何不瞭解或疑問之處,請務必再次確認您所報名的客服人員,以求得最正確的答案,也同時保障您的個人權益。